两万三千盏路灯改用绿电,意义不在省电费
10 月 1 日起,阜新 2.3 万盏市政路灯全部改用绿电。截至 10 月 15 日,累计消纳绿色电力约 36 万千瓦时。
半个月 36 万度,算不上大数字。但这件事的做法值得看。
一、路灯是个特殊的负荷
阜新的路灯用电集中在每晚 18 时到次日 6 时,夜间低谷用电量占总用电量的 90% 以上。
这个时间特征很关键。
光伏白天出力,路灯晚上用电,两者几乎完全错开。如果只看"用绿电"这个目标,路灯是最不适合的场景之一。
但换成风电就不一样了。风电的反调峰特性——夜间风速大、出力高——恰好和路灯的用电曲线吻合。
一个城市的夜间照明,可以完全由夜间的风供上。这在物理上是成立的。
二、三条路径,选的是最轻的那条
当地供电公司梳理了三条路径:售电公司零售代理、用户自主市场化直购、自建光伏储能配套设施。
三条都可行,最后选的是售电公司代理。
理由不复杂。自主直购要市政部门自己组建交易团队、承担价格波动风险;自建光伏储能前期投入大、屋顶和场地条件也未必允许。
代理模式把交易的专业性交给售电公司,市政部门只需要按合同付费。
对一个不以电力为主业的地方政府来说,这是最现实的选项。
三、绿电交易的门槛其实在流程
这件事真正的难点不在技术,在流程。
绿电交易涉及申报、结算、凭证核销几个环节。公共机构要参与,得先解决"谁去申报、怎么结算、凭证归谁"这几个问题。
当地组建专班,逐项梳理流程,把市政路灯作为公共基础设施负荷纳入市场化交易。这一步走通,其他公共机构就能照着做。
四、示范的价值大于减碳的量
2.3 万盏路灯一年用电量大概几百万度,对阜新这个城市来说微不足道。
但它证明了一件事:公共机构的用电可以市场化采购绿电,而且成本可控。
学校、医院、政府办公楼、体育馆,这些负荷加起来是一个不小的盘子。市政路灯把流程走通了,后面就是复制。
对资源型城市来说,这件事还有另一层意义。阜新地处北纬 42 度,风电光伏资源富集,但长期的问题是"发得出、用不掉、送不走"。本地消纳一部分,就少一分外送压力。
绿电就地用掉,比送到远方更划算。这是所有新能源大市的共同课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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