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上光伏卡住的不是技术,是那片海归谁
自然资源部最近发了一份征求意见稿,讲海域分层立体利用。
文件写得很技术,但说的事情不小事:一片海,可以分层用了。
从"一块地"到"一栋楼"
过去海域使用权的逻辑是平面的。一片海批给谁就是谁的,别人不能再进来。
问题是海上现在要做的事太多:风电、光伏、养殖、跨海桥梁、海底管道、隧道。
这些事占的空间并不冲突。风机的塔筒穿过水面,光伏浮体漂在水上,养殖网箱在水下,管道躺在海床。
文件把这件事说清楚了:除填海或存在冲突的用海活动,新设和续期的跨海桥梁、养殖、管道、海底隧道等,原则上都要分层立体设权。同一海域两个以上项目的,可以统一设计、整体论证、同步实施。
海域从一块地,变成了一栋楼。
海上光伏最需要这个
海上风电对分层的需求不算迫切,一个风场占一片海,边界清楚。
海上光伏不一样。它大多要和养殖结合做渔光互补,和风电结合做风光同场。
如果海域不能分层,这些组合在法律上就站不住脚。
文件里明确提到,除 2023 年那批鼓励的五种类型之外,海上风电、海上光伏的用海也具备分层设权的可行性。
这句话对行业的意义,比一笔补贴更实际。
难的不是切空间,是协调人
分层设权听起来只是把空间切开,真正难的是人。
同一片海域,风电企业和养殖户是两个主体,各算各的账。文件要求用海主体不同的,各方需协商一致并达成协议。
协商两个字,背后是无数次谈判。
有的地方已经在试:把一片海整体规划、统一论证,再分租给不同主体。这种模式下,地方政府实际变成了平台方。
制度跑在项目前面,是好事
海上光伏喊了几年,真正落地的项目不多。卡点一直不在设备,在用海审批。
这次修订把政策导向从"鼓励引导"改成"积极推进",措辞变了,态度也变了。
技术上早就验证过可行性,工程上也有一批示范。
真正卡住的是那片海归谁用、怎么用、谁能签字。
这件事理顺了,项目才谈得上规模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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